延期审理谁来决定?延期审理决定的内容-环球快资讯
2023-06-16 10:02:36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
延期审理的决定
关于延期审理决定的内容有: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二项规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需要延长1个月审理期限的,应当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且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二、
延期审理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
延期审理申请书
延期开庭申请书格式如下: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年××月××日
附:(1)××市××厂关于A工伤证明;
(2)××市第××人民医院对A伤势的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