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伙加盟 > 普通合作企业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本

2023-05-10 15:14:47 来源:名律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首审判长、审判员:

受原告XXX的委托,经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本人依法出庭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现就本案的审理提出以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考虑并采纳。

一、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未原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3月2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永宁县望远镇XX营业房,共计价款463862元;(2)被告应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符合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3)被告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并取得《初始登记证》。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自该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取得之日止,被告应当按日计算向原告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购房款495573元,完全履行了自己支付房款的义务,但被告迟迟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所需的资料,致使原告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后原告多次向房管局及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均被告知不符合办理条件,其原因是被告的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未办理,造成原告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后原告多次就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与被告交涉未果,截至目前仍无法办理。

原告认为,被告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初即应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审批手续,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新建和销售,其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当依法在合同中注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及使用年限。本案中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明知其土地使用手续未办理,势必影响到原告房屋权属证书的办理,但其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原告实际情况,且故意隐瞒了土地使用手续未办理的实情,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行为。现因被告土地使用权手续未正常办理致使原告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由于被告原因,原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被告应当严格恪守合同约定,履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并承担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为止期间的违约金。

1、被告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为原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依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自在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也未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报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提供资料,也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被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提供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所需相关资料为原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2、被告应当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原告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26672元,并支付至实际办理时止。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持原告的全部诉求。

原告代理人:xxx

XX年X月X日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公司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要写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是怎样的?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签订的技术合同有什么形式?签订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伤残等级鉴定评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需要多久?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如何理解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有哪些特点?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包括哪几种?
非法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怎么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的手续是怎么样的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最常见的是由谁提出的?
知识纠纷
1 劳动关系的种类有什么划分标准?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2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3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4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5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一万要交多少税?
6 投标前招标监督公证员要做哪些事情?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7 实践中合同变更申请书有什么格式?合同变更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8 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属于犯罪吗?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公司法
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工厂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有规定吗?
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可以在上诉?民事判决生效后不赔怎么办?
信用卡到期了还能用吗?信用卡过期失效后该怎么处理?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吗?
能不能先离婚后要抚养权(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民事诉讼法21条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怎样办理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有什么作用?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委托代理权如何取得?一个人同时授权给两个代理人来签署合同可以吗?
合同法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诉讼是指什么?

2023-05-10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营业收入多少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023-05-10

民事诉讼时效20年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最长诉讼时效的特征介绍

2023-05-09

特殊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合伙人是老板吗?

2023-05-09

合同变更的前提有哪些?合同变更要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吗?

2023-05-09

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定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等级有哪些?

2023-05-09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诉讼是指什么?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营业收入多少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民事诉讼时效20年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最长诉讼时效的特征介绍
特殊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合伙人是老板吗?
合同变更的前提有哪些?合同变更要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吗?
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定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等级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